咨询,Aop 创建对象时为构造方法传递参数问题。

尊敬的各位大侠,

   感谢你们的无私贡献,我才有机会接触jfinal。

   如标题,文档链接https://www.jfinal.com/doc/4-6,如下:

  “由于 Aop 创建对象时不支持为构造方法传递参数,所以还需提供 addSingletonObject(...) 添加单例对象:”,是不是说,如果想在实例化时,想通过AOP传递参数给构造函数,那么这个示例必须是单例模式,不能是多例模式?也就是说如果我要传递参数,要创建多例模式就不能使用AOP来实例化,只能直接使用new来实例化,是这样理解吗?

 AOP模式如果不能穿参数创建多例模式,那@inject也一样不行,对吗?


祝好,

 Solomon


评论区

JFinal

2019-08-02 17:51

Aop 是面向业务层来设计的,而业务层建议无状态,便于做分布式和集群

无状态也就没有属性,也就不会有构造方法带参的需要了

或许有个别地方需要业务层构造方法带参,那么可以使用 addSingletonObject(...) , 这种形式只支持 singleton, 你的理解是对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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